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二十一批 2018年11月27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X340000201811200041 |
举报人对2018年11月11日黄山市环保网站公示的“黄山市屯溪区美客隆食品有限公司污染问题”(编号:X340000201811040022)查处情况不满意,原因是:公示称该企业已停产,但企业还在继续生产,排污问题未解决;没有依法对其未办理环评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没有调查其废水通过未做防渗的沟渠排放到佩琅河的情况;没有回复其是否有废气处理设施。 |
屯溪区 |
其他污染 |
经核实,该投诉人于2018年11月5日和17日反映过相同的问题,黄山美客隆食品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该企业以食品农产品收购、初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水产品销售为主,生产过程中产生解冻水、肉类冲洗水等废水经过简易隔离池处理后直排珮琅河;锅炉使用蜂窝煤,煤渣定期清理;未办理环评,目前该企业已停产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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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
前期屯溪区已进行调查处理,现针对此次投诉反映问题作如下说明:1、对于“该企业已停产,但企业还在继续生产,排污问题未解决”问题,黄山市环保局已于2018年11月9日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该企业于收到决定书当日停止生产,经市信访核查组、省大气督查组各2次现场核查,该企业确已停产到位,实际情况与投诉反映情况不一致。2、对于“没有依法对其未办理环评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问题,因该公司“未批先建”(未履行环评及审批手续擅自建成投产)违法行为已超过2年追溯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和原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的规定,不再予以行政处罚。3、对于“没有调查其废水通过未做防渗的沟渠排放到佩琅河的情况;没有回复其是否有废气处理设施”问题,经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未配套建设蜂窝煤炉灶废气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简易过滤后排放至外环境,市环保局已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目前该企业已停产到位,正在制定锅炉拆除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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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2 |
D340000201811200041 |
投诉人对“质疑黄山市休宁县龙田乡陈村205国道边水电站环评手续中公共参与部分内容是否属实”信访件(受理编号为D340000201811120032)处理结果不满意,原因是调查核实情况中提到“公共参与调查原始资料已经遗失,当时被调查人员大部分同意”,据投诉人了解当地大部分人都不同意建水电站。 |
休宁县 |
其他污染 |
经核查,1、该水电站项目已于2006年履行环评及报批手续,原环评报告建设内容为一级站和二级站各一座,实际建设一座二级站,于2008年建成投入运行;2、该项目公众参与调查于2006年8月采取访谈和填写调查表的方式进行,并在休宁县龙田乡政府和黄山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环保公示。但因为公司管理不善,公众参与调查原始资料已遗失;3、2017年6月5日前,该站仅靠人工开闸管理保证生态下泄流量,但存在管理不到位隐患,不能完全保证生态下泄流量不足0.16m3/s的要求。此后休宁县水务局责令黄山开源公司对拦河坝生态流量泄放设施进行了改造,在原有冲砂闸闸门上开设孔径为180mm的孔洞,保证库水能24小时从孔洞不间断下泄;4、接到第十三批受理编号为D340000201811120032信访交办件后,2018年11月14-15日,休宁县水务局会同休宁县环保局对黄山开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谈话调查,11月16日,休宁县水务局向黄山开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制定《休宁县龙田河生态流量泄放应急预案》,该公司已于11月17日制定了《休宁县龙田河生态流量泄放应急预案》。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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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1、11月25日,休宁县龙田乡政府在浯田村委会召开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会议要求开源公司所建龙田水电站只限于每年汛期(4-8月)发电,其他时间禁止发电,并形成了龙田乡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印发给黄山开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下一步,休宁县将加强对接沟通,督促该公司落实限制发电措施,以确保大坝下游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此件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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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3 |
D340000201811200036 |
黄山市徽州区潜口镇澄塘村古塘自然村有多家小型养猪场,养殖污水排放周边水塘,污染水质,气味扰民。 |
徽州区 |
大气、水 |
11月21日,徽州区立即组织潜口镇人民政府、区农委、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核实,经现场调查,潜口镇澄塘村古塘自然村有5头(猪、牛)以上养殖户共8家(其中养殖量50头以上养殖专业大户1户),合计养殖猪230头、牛9头,均未配套安装粪污处理设施,养殖废水直排,现场闻到有异味,投诉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11月21日,徽州区组织潜口镇人民政府、区农委、区环保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养殖专业大户(养殖量50头以上)汪文辉户实施技术改造,同时举一反三,拓展至规模5头以上的其余7个养殖户。一是针对废水问题,采取雨污分流,建造三格式污水处理池,养殖废水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返林。二是针对气味问题,立即清理猪舍,采取干清粪、并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收集猪粪,异地沤制还田,确保粪污全部资源化利用。三是开展村庄内环境综合整治,对受污染的沟渠进行清理,改善周边环境。截至11月26日,8家养殖户已开始每日清扫猪舍,猪粪收集还田。依据现有猪舍,合理控制养殖规模。朱启明、汪继承、胡利光三户正在建设三格式化粪池,下一步将加快整改进度,预计12月31日前能完成相关整改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