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2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3 16:47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3日我局拟对黄山市屯溪工程塑料厂《新增年产1500吨工程塑料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2320151  2330692(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559-2320065

通讯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3号  邮  编:24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增年产1500吨工程塑料制品扩建项目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九龙低碳经济园区

黄山市屯溪工程塑料厂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本次扩建项目依托现有1#厂房模具车间、2#厂房中央供料车间以及注塑车间闲置区域新增生产设备,其中1#厂房模具车间新增4台火花机、1台铣床、1台高速铣、1台佳铁雕铣机、3台钻床、2台线切割、1台穿孔机、5台磨刀机、2台研磨机、1台锯床进行模具加工;2#厂房中央供料车间内新增1套中央供料系统、10台拌料机、15台干燥机以及1台破碎机进行生产加工;注塑车间新增39台注塑机、32台机械手、46台模温机进行生产加工;形成新增年产1500吨工程塑料制品规模,建成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3000吨工程塑料制品。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主体建筑物已建成,主要的工程施工为改造现有已建厂房,主要施工为对现有厂房局部实施隔板改造、设备安装及地面防渗,不涉及大型土建工程。施工期工程量相对较小,施工过程中不产生废气,因此本环评中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主要是指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噪声及固废。

2、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项目已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后,经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黄山市第一水质净化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渐江。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室内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来源主要为少量的墙和地面的开槽、安装灯具及生产设备时使用电钻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安排装修施工计划和施工时间,噪声在施工结束后即可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各种废弃的包装物及设备安装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为了减少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对生活垃圾应加强管理,用垃圾桶收集,垃圾堆放点不得排放生活污水,禁止生活垃圾用于回填,以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现有项目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1)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扩建后新增注塑、脱模废气由带软帘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颗粒状)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扩建后全厂破碎废气经集气罩、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经过现有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切割、机加工湿式加工过程中油类物质挥发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加强皂化液等油类物质循环系统密闭性后无组织排放;餐饮油烟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高于研发楼屋顶排放。

2、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依托现有雨污管网进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限值,由厂区生活污水排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黄山市第一水质净化厂(原黄山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注塑工序产生的间接冷却水中污染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1中直接排放标准,由厂区冷却废水排口(DW002)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均排入黄山市第一水质净化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渐江。

3、声环境防治措施

主要噪声源主要包括空压机、破碎机、注塑机、风机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建筑隔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叠加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依托现有危废库20m2以及一般固废库20m2。本项目新增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破碎粉尘、破损模具、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废活性炭、钢材残渣、废皂化液、含油金属屑、废火花油、废切割油、废导轨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沾油劳保手套、脱模剂空瓶。生活垃圾、废布袋委托环卫清运;破碎粉尘作为原料或资源外售;废包装袋、破损模具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活性炭、废皂化液、钢材残渣、含油金属屑、废火花油、废切割油、废导轨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沾油劳保手套、脱模剂空瓶按照危险废物要求分类收集,委托危废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源头控制,加强管理,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低到最低限度。矿物油类物质及危险废物均采取密闭容器盛装,且辅料库、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裙角均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并设置围堰等泄漏防治措施,如果发生泄漏事故,均可控制在辅料间、危废暂存间内部,不会溢出厂房。

②做好分区防腐防渗措施,避免事故废水、危险物质泄漏进入地下水和土壤。根据厂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各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辅料间、危废间作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至少是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2mm厚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10cm/s。

6、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重新修订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的落实,本项目具有潜在的危险物质泄漏、火灾事故风险,企业应该认真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规范操作,杜绝风险事故,同时应制定应急预案,使各部门在事故发生后能有步骤、有秩序地采取各项应急措施,并与黄山市屯溪区九龙低碳经济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黄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衔接,统一采取救援行动。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并定期组织演练。

在加强监控、建立前述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结论

评价认为,建设单位在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各种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满足区域功能区划,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看,拟建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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