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0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29日我局拟对黄山君畅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平方米绿色包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2320151 2330692(行政审批大厅)
传真:0559-2320065
通讯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3号 邮编:245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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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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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1000万平方米绿色包装项目 |
安徽省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飞龙路南侧 |
黄山君畅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众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602.76m2,项目新建厂房5204.73m2(含办公楼),本项目购置全电脑5色印刷上光模切机、双色水墨印刷机、自动捆绑机、全自动粘箱机、压痕机、覆膜机等先进设备,建设纸箱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万平方米纸箱的生产规模。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 ②禁止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措施。 ③使用商品浆,减少搅拌机噪声。 ④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施工设备要加强保养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况。 ⑤采用车况良好的运输车辆,并禁止超载,以减少交通噪声声源,运输高峰应尽量避开夜间和中午午休时间。 ⑥限制进出车辆车速在20km/h以下,降低车辆噪声。 ⑦优化施工设备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 2、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3米,喷雾设备间距不宜小于3米,不应大于4米。 ②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作业区、加工场等地面必须进行硬化;非作业面裸土必须绿化或严密覆盖,作业面裸土在作业完成后应立即进行严密覆盖。 ③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及排水沟槽、沉淀池等设施且能够有效使用;机动车辆(运输车辆)必须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施工现场)。 ④施工现场污水应尽可能循环使用,少数不能循环使用的应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⑤施工机具、建筑材料应堆放有序,标识清晰;易产生扬尘的散体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场内运输不得产生扬尘;切割作业等应采取防尘措施。 ⑥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等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放在工地设置的临时密闭堆场存放;楼层内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容器或袋装清运,严禁凌空抛洒。 ⑦施工现场要设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公布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管理,应注意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放,必须经沉淀后回用。 ②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入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丰乐河。 4、 施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必要的分类,以便回收可以二次利用的废弃物,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处置,避免任意堆弃影响土地利用及造成二次污染。 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采取定点收集的方式,施工场地内,设置一些分散的垃圾收集装置,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③施工所用砂土应单独存放,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 ④垃圾堆放点不得排放生活污水,不得倾倒建筑垃圾,禁止生活垃圾直接回填,以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规定的二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的标准值。 项目印刷烘干工序、上光工序和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其中印刷烘干和上光工序废气经半封闭集气罩收集、危废暂存间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进入同一套“除雾器+二级活性炭(颗粒状)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按规范要求新建雨污管网,确保厂区雨污分流。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印刷设备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脱色+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经调节池混合后,一并由厂区总排口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黄山市第二水质净化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横江。 3、声环境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消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规定建设工业固废贮存场所,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对水性油墨、水性上光油包装桶、废水处理污泥、废水处理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废版辊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特别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配套专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配备专用储存容器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不得随意处置;玉米淀粉胶废包装桶、废纸板边角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将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资料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将建设场地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生产车间一层的印刷区、危废暂存间及污水管网等重点防渗。运营期正常状况下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配套设施的落实;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出现事故隐患等环境危害事件,应立即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包括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在加强监控、建立前述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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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