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0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16 16:46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16日我局拟对安徽浙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和黟县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黟县渔亭高速口片区污水处理站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2320151 2330692(行政审批大厅)

传真:0559-2320065

通讯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3号   邮编:245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0万吨混凝土外加剂项目

黄山徽州化工园区紫金路7号(原黄山凯亚新材料有限公司地块)

安徽浙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黄山星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购置黄山凯亚新材料有限公司地块建设,占地面积为7797.77m2,建筑面积为2176.4m2,利用现有厂房设置3条聚羧酸高效减水剂生产线及1条液体无碱速凝剂生产线,并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消防安全、供电、给排水等附属设施。

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万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2万吨液体无碱速凝剂的生产规模。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

②禁止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措施。

③使用商品浆,减少搅拌机噪声。

④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施工设备要加强保养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况。

⑤采用车况良好的运输车辆,并禁止超载,以减少交通噪声声源,运输高峰应尽量避开夜间和中午午休时间。

⑥限制进出车辆车速在20km/h以下,降低车辆噪声。

⑦优化施工设备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

2、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3米,喷雾设备间距不宜小于3米,不应大于4米。

②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作业区、加工场等地面必须进行硬化;非作业面裸土必须绿化或严密覆盖,作业面裸土在作业完成后应立即进行严密覆盖。

③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及排水沟槽、沉淀池等设施且能够有效使用;机动车辆(运输车辆)必须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施工现场)。

④施工现场污水应尽可能循环使用,少数不能循环使用的应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⑤施工机具、建筑材料应堆放有序,标识清晰;易产生扬尘的散体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场内运输不得产生扬尘;切割作业等应采取防尘措施。

⑥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等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放在工地设置的临时密闭堆场存放;楼层内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容器或袋装清运,严禁凌空抛洒。

⑦施工现场要设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公布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管理,应注意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放,必须经沉淀后回用。

②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入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丰乐河。

4、 施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必要的分类,以便回收可以二次利用的废弃物,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处置,避免任意堆弃影响土地利用及造成二次污染。

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采取定点收集的方式,施工场地内,设置一些分散的垃圾收集装置,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③施工所用砂土应单独存放,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

④垃圾堆放点不得排放生活污水,不得倾倒建筑垃圾,禁止生活垃圾直接回填,以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规定的二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的标准值。按规定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所有物料设置自动封闭的上料、卸料系统。在符合安全条件下,对全厂无组织加强储存、输送、生产等全过程封闭管控,废气均纳入有组织收集和处理,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逸散。

所有固体物料在密闭投料间内进行拆包、在密闭投料器内投料,在密闭投料器上方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投料粉尘,并通过引风机抽风保证负压运行,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桶装液体物料在密闭投料间内进行投料,在投料区域内打开原料桶盖,采用输料管接原料桶与预混罐,通过料泵将物料输送至罐内,物料输送过程可实现自动化进料。投料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投料区顶部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车间废气收集管网进入废气处理系统。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线液体料投料、预混、加成反应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反应釜放空口经密闭管道收集,液体无碱速凝剂络合工序产生的氟化物通过反应器放空口经密闭管道收集,以上废气与密闭投料间收集的废气一起经“二级碱喷淋+除湿器+纤维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危废暂存间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颗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管网须管道架空布设。对现有的雨、污水管网和应急导流管网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对于不符合要求及不能利用的管网,按规范要求新建,确保全厂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的收集及应急导流管网系统的畅通。本项目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更换废水一起排入厂区内调节池,厂区污水总排口出水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进入丰乐河。

3、声环境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消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和4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规定建设工业固废贮存场所,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对废活性炭、破损包装桶、废包装内袋、实验室废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特别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配套专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配备专用储存容器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不得随意处置;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包装空桶由原厂家回收用作原用途;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将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资料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将建设场地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生产车间、丙类仓库、丁类仓库一、丁类仓库二、危废暂存间、罐区、调节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应急管网及污水管网等重点防渗。运营期正常状况下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重新修订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的落实,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废水能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一旦出现事故隐患或地下水、土壤异常等环境危害事件,应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处置,包括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在加强监控、建立前述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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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黟县渔亭高速口片区污水处理站项目一期工程

渔亭高速下站口片区

黟县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黄山星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拟设置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两级AO反应沉淀池、高效沉淀池、臭氧氧化塔(安保措施)、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滤池等废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加药间、污泥脱水间、在线监控房、设备间、配电间、门卫室等构筑物。项目建成后新增污水处理规模为250m3/d;配套建设一体化进水泵站2座,进水管道1867m,尾水管道566m。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尽量减少物料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

②施工场地产生的多余土方采用密闭化运输车辆运输,杜绝施工废渣沿途抛洒;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采用加盖专用车辆或配置防洒落装置;

③项目施工期应对进场道路适时洒水抑尘,以降低道路扬尘对环境敏感目标的污染。

④施工工地要做到“六个百分之百”。
    ⑤ 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排放车辆。

⑥对施工进度及进入厂区的车流量进行合理规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同时,限制车辆行驶速度。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管理,施工过程中基坑排水、闭水试验废水就近排入现有的污水管网,少量混凝土养护、构件与材料的拌制、车辆冲洗等施工污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

②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就近依托附近村庄化粪池处理。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

②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

③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往往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和高强度等特点,施工单位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操作时间的方法加以缓解,并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

④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工期,应尽快施工,避免造成长期影响;

⑤对于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噪声源,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以缓解其影响。

⑥优化施工设备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

4、 施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必要的分类,以便回收可以二次利用的废弃物,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处置,避免任意堆弃影响土地利用及造成二次污染。

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采取定点收集的方式,施工场地内,设置一些分散的垃圾收集装置,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③本项目管道、泵站、污水处理站工程产生的土石方主要用于管道及污水处理站回填,剩余土石方由市容局统一调配运至周边在建工程回填。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对格栅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两级AO反应沉淀池、污泥池加盖密闭收集;污泥脱水机房(含污泥暂存间、危废间)设置负压收集,进入“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厂区综合环境防护距离为:北侧厂界外84m,南侧厂界外99m,西侧厂界外99m,北侧厂界外79m。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站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化验废水排入站内区污水处理系统;站内废水及站外收纳的污水经站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楠玛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的环保设备,风机、水泵底座设减振垫,留减振槽,接口处做柔性连接,确保污水处理站、泵站运行过程中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污泥、栅渣,根据危险特性鉴别确定处置方式,经鉴别后若性质为危废,须建立危险废物台账,与有相关危废经营许可的单位签订处理协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否则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化验室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废化学品包装袋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交由厂家统一更换处理,不在厂区贮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污水处理站内建设事故池157.44m3,进出水口设置在线监测(进水口设置流量、COD、NH3-N;出水口设置流量、pH、COD、NH3-N、TN、TP);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6、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站内设置分区防渗,对污水处理区(包含格栅、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两级AO反应沉淀池、高效沉淀池、臭氧氧化塔、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滤池、中间水池、清水池及消毒池)、污泥脱水间(含污泥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污泥浓缩池、加药间等污水污泥处理单元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风机房、变配电间、中控室及在线监测房、门卫室、道路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7、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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