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8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08 16:15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8日我局拟对歙县国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能歙县岔口镇10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2320151 2330692(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559-2320065

通讯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3号  邮  编:245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国能歙县岔口镇10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黄山市歙县

歙县国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资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岔口镇,总投资3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7万元,租用约2000亩茶园建设茶光互补光伏发电设施,装机容量为100MW,由43个光伏发电单元组成;新建35kV集电线路4回,采用架空+地埋敷设方式,新建1座110kV升压站,集电线路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量约为1.1亿kWh。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1)植被保护措施

①对进场道路与施工道路进行一次性规划,道路尽可能在现有道路的基础上布置规划,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占用。

②减少地表大量堆放土方,对表土及裸地进行覆盖、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降低风蚀的影响和降雨冲刷,避免因工程建设造成水土流失和植被的大量破坏。

③加强管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固体废物,防止对植被的生境造成污染。

④施工时,如果遇到乔木和灌丛,应适当避让,在其旁侧通过,尽量减少因施工造成的植被破坏。

⑤施工前应认真核查施工区内的珍稀保护植物,在施工时,如有发现野生保护植物应及时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告知林业部门以制定合理的保护措施。

⑥临时用地范围内植被恢复。临时用地深翻处理后,对作为农用地以外的部分应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农用地周边结合当地的农田林网营造绿化林带。施工中应加强施工管理,不破坏光伏区边界外的植被。树种、草种的选择以当地乡土树种为主。

(2)动物保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期:野生鸟类大多是晨、昏(早晨、黄昏)外出觅食夜间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避免在晨、昏进行高噪声作业,再夜间不安排施工作业,两栖爬行类活动高峰期为傍晚至夜间,施工作业应避免在此阶段开展。

②减缓施工和人员干扰:施工期间定期检修施工机械和设备,防止出现漏油等事故,并对施工区域以及影响区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油污及扬尘等对环境的破坏。

③控制施工噪音:施工设备尽可能选取低噪声设备,移动施工机械设置消声器、固定机械安装抗震板或隔振器等设施降低噪音,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④加强宣传保护:在施工区域设置宣传栏,对植物、鸟类、两栖爬行类、等野生动植物保护进行宣传;加强施工和运营期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按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要求,施工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时设置截排水沟、沉砂池,裸露地表采取临时苫盖等措施,施工后期进行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等措施。

2、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晚间(19:00-22:00)禁止高噪设备施工,午间(12:00-14:30)及夜间(22:00-6:00)严禁一切施工活动,以免影响附近居民的休息。如因建筑工程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而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需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公告周边居民。

(3)优化施工场地布局,减轻对最近敏感点的影响。

(4)施工区靠近敏感目标一侧设置隔声屏障。

3、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以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13〕89号)、《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黄山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环评提出施工过程应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出入车辆100%清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4、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边界,不得进入周边河道,不得在河道内设置施工物料堆场。

(2)临时堆放建筑材料,需采取毡布覆盖,避免雨水冲刷。

(3)禁止向河、沟渠等地表水体倾倒或丢弃弃土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4)禁止在河道内清洗机械设备,禁止将建筑垃圾及土方堆放在河道沿岸,并在沿岸设立标志牌。

(5)河道附近施工场地施工产生的废水应进行收集,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现场抑尘,不外排,避免废水对周边水体产生影响。

(6)施工期临时办公和生活租用乡镇民房,无需额外用地。员工生活污水依托乡镇现有化粪池处理,不外排。

5、施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开挖出的土石方的规范的管理和处理,要充分利用土石方,确保土石方得到有效利用。

(2)施工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需要穿越施工场地外区域的车辆应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尘。

(3)对于施工垃圾、维修垃圾,要求进行分类和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应重复利用或收购,如纸质、木质、金属性和玻璃质的垃圾可供收购站再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应按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

(4)对于人员活动产生的分散垃圾,除对施工人员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外,也应设立一些分散的小型垃圾收集器,如废物箱等,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相关方案要求,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通过整地、栽植、抚育、管护、建档,培育恢复森林植被。

(2)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等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林地恢复措施,确保工程前后项目区域损失与补偿的生物量达到平衡。

(3)强化对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项目区自然植被破坏和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4)开展长期跟踪生态监测(施工期并延续至正式投运后5~10年),定期项目区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区域修复植物生长势、高度、覆盖度、种植密度、成活率等),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降低噪声强度。

(2)主变压器设备底部基安装减振垫,箱式变压器底座安装变压器减振器,或者浇筑隔振浮筑基础。

(3)运营期加强对变压器和其它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拟建项目运营期光伏太阳能板的清洗主要是靠雨水冲刷,不进行人工清洗,自然降水对电池表面灰尘的冲刷可满足生产需求,清洗废水自然下渗,蒸发,不会造成水环境污染。

项目升压站及综合楼各设置一座三格化粪池(地埋式),容积均为15m3,处理规模能满足生活污水的要求,化粪池定期清掏,废水不外排。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升压站及综合楼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废光伏组件委托有相应拆解资质公司回收、拆解。

(2)危险废物

项目在升压站内建设一间危险废物暂存库,位于升压站西北侧,为预制舱式,有效面积约18m2。危废暂存库建设应符合“防风、防雨、防晒”要求,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危险废物按照不同的类别和性质,分别存放于专门的容器中,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接收处理。危险废物的转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联单制度,能够确保本项目危险废物得到合理处置。

5.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对升压站的电气设备进行了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

(2)升压站合理选择了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距离地面的最低高度,从而保证了地面工频电场水平符合标准。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升压站新建一座35m3事故油池、每台箱变配备一个储油池,用于收集主变压器和箱变中事故状态下泄漏的变压器油。

三、结论

国能歙县岔口镇10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区域总体发展规划,工程在建设期及运行期采取各项预防和减缓措施,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项目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满足国家相关环保标准要求。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