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6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10日我局拟对安徽泰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新能源汽车大型零部件一体化成型及精密加工项目》、黄山火焱工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黄山火焱工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冷拉型钢及相关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2320151 2330692(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559-2320065
通讯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3号 邮 编:245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5万套新能源汽车大型零部件一体化成型及精密加工项目 |
黄山市屯溪区九龙工业园(现属于安徽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安徽泰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中环徽创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拟租用安徽跃驰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约7500平方米作为生产车间,租用2300平方米办公楼作为展示中心及综合办公室。布设自动化低压铸造生产线6条,并购置数控龙门加工中心、数控卧式加工中心等精加工设备进行后续精加工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万套新能源汽车大型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先进低噪声施工设备,高噪声设备运行过程在其四周设置临时隔声屏。 ②合理安排使用施工设备,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休、夜间施工作业。 ④减少运输过程的交通噪声,禁止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进入厂区,限制车速,对运输、施工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 2、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装修过程扬尘综合治理。 ②运输车辆禁止超载,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使用优质燃油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环境质量。 3、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的水量相对较少,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黄山市中心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4、固废 ①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必要的分类,以便回收可以二次利用的废弃物,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处置,避免任意堆弃影响土地利用及造成二次污染。 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采取定点收集的方式,统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规定的二级浓度限值。项目粗加工及精加工等机械加工废气产生量很少,加强无组织废气控制及防治措施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铝灰渣暂存氨气经采取防潮密封、及时转运等措施后,较大程度的减少了铝灰渣受潮比例,暂存过程中氨气产生量较少,故该部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燃气熔化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熔化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1套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设备密闭,抛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湿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与压铸废气一同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运营期湿式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湿式除尘器补充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山市中心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声环境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消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规定建设工业固废贮存场所,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对铝灰渣、危险废包装材料、含油金属屑及含油劳保用品(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特别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配套专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配备专用储存容器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不得随意处置;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将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资料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督和管理。加强源头控制,设置围堰和收集池,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低到最低限度。厂区配备事故应急池,并在雨水总排口前端设置切断阀;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6、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将建设场地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辅料仓库、初加工及精加工区、危废间、事故应急池等重点防渗。运营期正常状况下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三、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在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情况下,可实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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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冷拉型钢及相关金属制品项目 |
安徽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块三(即黄山市九龙工业区) 08地块2号厂房 |
黄山火焱工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中环徽创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黄山火焱工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租赁08号地块2号厂房4车间,车间面积约8162m2,内置原料区、切割区、喷砂区、退火区、淬火区、拉拔区、表面处理区、矫直区、成品区和加工中心区,以钢材为原辅材料,用磁感音频淬火机、高精密冷拉生产线、球化退火炉等先进生产设备,并配备相关检测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年生产10万吨冷拉型钢及相关金属制品的生产能力。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建质〔2014〕28号)、《2018年黄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正)、《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20〕13号)、《黄山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黄建管〔2021〕95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建筑材料不得敞开堆放,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须密闭存放,切割、钻孔作业等应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 ②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等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放在工地设置的临时密闭堆场存放;建筑垃圾须袋装清运,严禁随意抛洒; ③装修时优先选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标准规定的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并通过加强车间排气通风。 2.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园区内周边企业已建设卫生间,施工人员利用园区内其他企业卫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至黄山市第一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若存在土方、砂石等易冲刷物料,合理堆放施工物料,在堆场四周设置截流沟,采取防冲刷措施,并在附近设置简易集水池,收集冲刷水经自然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排入雨水管网及附近水体;若条件具备时将易冲刷物料堆放在室内区域,或在降雨期间对其堆场进行遮盖处理。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要求,施工期噪声影响防治措施: ①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布置在建设厂区中部; ②施工时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同时尽可能采用低噪声施工方法; ③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夜间施工频率,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固废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伍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建议采取以下的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选袋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②施工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尽可能回收再利用。建筑垃圾中石子、混凝土块、砖头、石块、废木料等回收再利用; ③装修阶段产生的少量固废应分类收集,按照相关要求运至建筑垃圾指定堆放地点堆放。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喷砂工序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喷砂(排抛)废气、喷砂(单抛)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DA00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切割工序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抛光工序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抛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拉拔工序污染物为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计),拉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雾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工中心加工过程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厂区“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硅烷、清洗、皂化用水均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后与冷却塔内排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至黄山市第一水质净化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新安江。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择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设备超负荷运行,减少因过载产生的额外噪声;对多台设备集中作业的场景错峰运行,降低叠加噪声;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如橡胶减振垫、弹簧减振器),同步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并保障作业人员健康。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置垃圾桶统一堆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厂区内东北侧建设1处一般固废间,占地面积约100m2,一般固体废物为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及金属屑、不合格钢材、布袋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布袋由布袋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其他一般固废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厂区内东北侧建设1处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30m2,危险废物为清洗水池废液、表面处理槽渣、含油劳保用品(含油抹布、手套)、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桶、废拉拔油、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废切削液桶、废拉拔油桶、废皂化液桶、废硅烷剂桶及废促进剂桶,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定期检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备用更换的设备零部件,以便设备出现功能性故障时及时更换,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液体物料在非取用状态下密封放置于托盘内储存于辅料区内,辅料区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裙墙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及收集池;厂区内配备事故应急池,并在雨水总排口前端设置切断阀;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6、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对厂区采取防渗措施,加工中心、拉拔区、危险废物暂存间、辅料区、表面处理区采取重点防渗,生产车间其他区域、一般固废间和卫生间一般防渗,办公室区域简单防渗。 三、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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