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5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26 15:02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26日我局拟对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人民政府《黄山市新安江屯溪段水域生态修复与蓝藻水华风险防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2320151 2330692(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559-2320065

通讯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3号  邮  编:245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黄山市新安江屯溪段水域生态修复与蓝藻水华风险防控项目

新安江屯溪段及其支流水域

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人民政府

安徽环境科技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

(1)河流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在率水西岸、横江西岸和占川河河口、江心洲外围沿岸区域新建河滨生态缓冲带约9.68万m2;

(2)人工湿地修复提升工程。对南滨江公园人工湿地进行生态功能提升,修复提升湿地范围面积为8.52万m2;

(3)水域生境修复与改善工程。朱村河入新安江河口区域、佩琅河入新安江河口区域、广宇大桥至湖边古村落沿江北侧区域以及湖边古村落下游至湖边水利枢纽水域实施水域生境改善,工程区域面积合计为59.18万m2;

(4)水生植被恢复与水华风险防控工程。在工程范围浅水区域实施沉水植被恢复,恢复面积约50.03万m2,投放底栖生物量5.37吨,投放鲢、鳙滤食性鱼类59.5吨;建立水华在线预警监测系统1套(含2座水质自动监测站);2组移动蓝藻应急打捞设备。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和管理高噪声的设备使用时间,选择合适的施工地点和方位,夜间施工应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后才能根据规定施工。

②施工单位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降低设备声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③为尽量减少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要求加强运输管理,输送物料及底泥的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等敏感目标时采取限速、禁鸣措施,并严禁超载。

2、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在施工期应对运输的道路及时清扫和浇水,并加强施工管理,同时采用封闭车辆运输。

②施工场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③气象预报风力达到5级以上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挖填等作业。

④减少表面裸土,开挖后及时回填、夯实,做到有计划开挖,有计划回填。

⑤燃油机械尾气排放达不到国家标准的不得进场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排气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

⑥底泥采用密封式污泥运输车运至压滤场地,污泥运输车装好污泥后,对污泥喷洒除臭液,运输过程中应做好遮挡及除臭措施,运输路径尽量远离居民区。

3、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泥压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及黄山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放至市政管网;项目蓝藻分离后的清水回流至原水体,藻浆脱除的水分进入移动藻水分离处理平台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船舶安装油水分离器,含油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经屯溪旅游码头的船舶含油污水收集池进行上岸收集,委托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转移、处理,船员生活污水通过屯溪旅游码头的生活污水上岸设施直接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4、施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开挖的土方及时回填;生活垃圾采取分类处置,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在污泥压滤场地设置一处污泥暂存间,洗脱底泥压滤脱水后暂存于污泥暂存间中,定期交由黄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处置;藻泥脱水后交由黄山中环洁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5、施工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生态红线内施工人员轻拿轻放,防止扬尘产生,不降低大气环境质量,禁止在生态红线内部排放任何污染物,产生的固废带离生态红线范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对生态红线内土壤造成扰动的,工程结束后应尽快恢复;加强施工管理,落实减缓和补偿措施,落实各项生态系统、水土保持、植物资源、野生动物资源以及土地利用等保护措施。

6、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①制定包括施工船舶溢油应急预案在内的各类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②督促船舶方做好防治溢油事故的工作。加油作业必须认真检查有关管路、设备,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检查要求落实各项安全与防污染措施;作业过程中,强化现场值班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跑油、漏油;加油作业结束,必须关好有关阀门,接收输油软管时,应用盲板将软管封妥,防止软管存油倒流入水体;在狭水道不得进行相关作业,禁止两舷同时作业,确保作业安全,防止水域污染。

③施工船舶应配备吸油毡等应急环保物资,一旦出现油品泄漏并进入水体,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使用吸油毡或其他针对油品泄漏的有效应急减缓措施。

④施工前应划定水域界限、施工作业区域、通航区域等,并将施工计划和时间向水上安全监督部门通报,施工船舶在规定水域内航行,以最大可能地降低船舶碰撞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⑤含油废水采用防泄漏的专用输油软管和快速接头进行接收,定期检查接口密封性。对接收泵、管道等设备定期检修,避免老化或腐蚀导致的泄漏。

⑥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免不利气象条件施工,以保证作业安全。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南滨江公园人工湿地进水来源于佩琅河,项目建成后可吸收、降解佩琅河面源污染物质,净化水质,削减入河道营养盐含量。

3、声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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