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30 16:46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30日我局拟对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黄山供电公司《安徽黄山郭村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2320151 2330692(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559-2320065

通讯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3号  邮  编:245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安徽黄山郭村110kV输变电工程

黄山市黄山区

黄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黄山供电公司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约5.2319公顷,总投资150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5万元。主要包括黄山郭村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巷联220kV变电站110kV郭村间隔扩建工程、巷联-郭村110kV线路工程,主要含110千伏变电站1座,变电容量50MVA,110千伏线路29.7km。

新建变电站无电磁敏感目标;输变电线路有6处敏感目标,线下及临近处无电磁敏感目标。输电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应按报告表要求提高导线对地距离不小于7m,确保线路两侧和下方居民区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4000V/m,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为100μT),在通过耕地、道路等场所时,应确保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kv/m,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为100μT,并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根据环评预测,电磁辐射满足以上要求。。

生态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活动造成的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设置塔基、跨越场、临时施工便道、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修建挡土墙、排水设施;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回用于植被恢复,并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最大程度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固废主要有弃土弃渣、生活垃圾。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多余土石方综合利用,不得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固体废物主要为退出运行的废铅酸蓄电池以及主变等含油设备检修或故障时产生的废油,变电站不暂存,由建设单位物资管理中心集中回收至统一建设的危废库后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进处置,物资管理中心严格按照危废管理要求进行运输、储存。

水污染防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污染防治:施工产生的扬尘。施工过程采取覆盖、密闭运输方式,对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应及时洒水抑尘和实行围挡封闭,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扬尘防护。

噪声污染防治:项目施工噪声源主要分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夜间和午间施工,控制噪声声源,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现场运输管理。运营期优选低噪声电气设备,加强设备检修维护。

环境风险防范:拟建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30m3。

结论

安徽黄山郭村110kV输变电工程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城市规划、符合电网规划。项目在切实落实项目初设报告及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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