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1月1日我局受理安徽正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酯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4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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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年产10万吨聚酯树脂项目 |
歙县循环经济园(歙县化工园区) |
安徽正杰科技有限公司 |
黄山星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1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