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3月10日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10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11日-3月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59-2320151 2330692(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559-2320065
通讯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3号 邮 编:2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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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核准(备案)部门 |
审批文号 |
建设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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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休宁县交通运输局F008屯溪至休歙界(许家棚至榆村段)改建工程 |
黄山市发展改革委 |
黄环建函(2026)10号 |
屯溪区阳湖镇及休宁县榆村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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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黄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黄山市垃圾渗滤液综合处置改造项目 |
黄山市发展改革委 |
黄环建函(2026)11号 |
徽州区里石亭垃圾填埋场 |
黄环建函〔2026〕10号.docx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