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黄山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日期:2026-04-16 08:5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概 述

2025年,黄山市环境空气6项污染物浓度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及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8.4%。

全年降水pH值范围为4.36~7.64,降水pH均值5.39,酸雨频率50.9%。降尘总量均值 1.2吨/平方千米∙月。

黄山市地表水水质状况优。其中新安江流域河流水质状况为优,Ⅰ~Ⅱ类水质断面比例100%;黄山市长江流域河流水质状况为优 ,Ⅰ~Ⅱ类水质断面比例100%。

太平湖、丰乐湖水质优,奇墅湖水质良。

黄山市县级及以上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黄山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较好);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好)。


 一、环境空气

(一)环境空气质量

(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1.监测概况

黄山市设置3个城市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每天24小时连续监测。

2.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5年,黄山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值分别为5微克/立方米、9微克/立方米、37微克/立方米、2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分别为0.7毫克/立方米和125微克/立方米,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及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8.4%,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226天,占全年总天数的61.9%;良好天数133天,轻度污染4天,中度污染2天。空气质量指数范围为17~16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42。

3.年际比较

与2024年相比,本年度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稍有下降,细颗粒物、臭氧浓度稍有上升,一氧化碳浓度持平,变化幅度分别为-16.7%、-18.2%、-5.1%、4.8%、4.2%和0。

2025年达优天数比2024年多18天,良好天数少17天,轻度污染天数少3天,中度污染天数多1天,优良天数比例上升0.6个百分点。

表1  空气质量状况对比表

项 目

2025年

2024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SO2(μg/m3)

5

6

20(年平均)

60(年平均)

NO2(μg/m3)

9

11

40(年平均)

40(年平均)

PM10(μg/m3)

37

39

40(年平均)

70(年平均)

PM2.5(μg/m3)

22

21

15(年平均)

35(年平均)

CO-95per(mg/m3)

0.7

0.7

4(24小时平均)

4(24小时平均)

O3-8h-90per(μg/m3)

125

120

100(日最大8小时平均)

160(日最大8小时平均)

(2)区县环境空气质量

本年度各区县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8.1%。细颗粒物平均年均值为20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年均浓度标准。

与2024年相比,各区县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上升0.5个百分点,细颗粒物平均年均值浓度下降4.8%。

表2  黄山市区县空气质量排名

排名

区县名称

空气质量

综合指数

细颗粒物

优良天数

比例(%)

1

黟县

2.17

17.3

98.9

2

祁门县

2.32

18.1

98.6

3

徽州区

2.36

20.8

98.1

4

屯溪区

2.39

21.0

97.5

5

黄山区

2.41

22.9

96.9

6

歙县

2.54

20.7

98.1

7

休宁

2.56

21.9

98.9

注:屯溪区、黄山区为国控点,其余为省控点。区县空气质量排名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大小来确定,指数越小表明空气质量越好。

(二)酸雨

1.监测概况

全市设置3个大气降水监测点位开展酸雨监测。监测指标为降水量、pH值、电导率、降水离子组分,逢雨必测。

2.酸雨频率与降水pH值

2025年,黄山市3个测点共取得降水样本173个,其中酸雨样本88个,酸雨频率50.9%,降水pH值范围4.36~7.64,降水pH年均值为5.39。

3.年际比较

表3  大气降水状况对比表

年度

酸雨频率(%)

pH年均值

2024年

70.5

5.17

2025年

50.9

5.39

与2024年相比,酸雨频率下降了19.6个百分点,降水pH年均值上升0.22个pH单位。

(三)降尘

1.监测概况

全市三区四县共设8个点(含1个对照点),监测项目为环境空气降尘量,每月监测一次,每次采样周期30天±2天。

2.监测结果

2025年黄山市降尘总量均值为 1.2吨/平方千米∙月,低于5.0 吨/平方千米∙月的控制限值。

3.年际比较

2024年黄山市降尘总量均值为 1.1吨/平方千米∙月。与上年相比,黄山市降尘总量均值上升9.1%。

二、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

1.监测概况

2025年,黄山市新安江流域共布设18个河流监测断面, 2个湖库监测点位;长江流域支流共布设10个河流监测断面, 2个湖库监测点位。河流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23项及电导率、浊度,湖库增测透明度、叶绿素a、水位等。

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 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 项指标。

2.水质状况

新安江流域水质状况为优,Ⅰ~Ⅱ类水质断面比例100%。其中新安江干流平均水质优,1个断面水质为Ⅰ类,3个断面水质为Ⅱ类;新安江支流平均水质优,1个断面为Ⅰ类,13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黄山市长江流域水质状况为优 ,Ⅰ~Ⅱ类水质断面比例100%。其中6个断面水质为Ⅰ类,4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湖库4个监测点位水质为Ⅰ~Ⅲ类。太平湖、丰乐湖水质为Ⅱ类,水质优;奇墅湖水质为Ⅲ类,水质良。太平湖、奇墅湖呈中营养状态,丰乐湖呈贫营养状态。

3.年际比较

黄山市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优,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100%,与上年相比持续稳定向好。

(2)饮用水水源水质

1.监测概况

2025年黄山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中心城区每月监测一次,其它区县每季监测一次。监测指标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部分特定项目(前33项),共61项,其中中心城区上半年、下半年各进行一次109项全分析,其它区县下半年进行一次109项全分析。

2.水质状况

监测结果表明,黄山市中心城区和各区县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全部满足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水质达标率100%。各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

三、声环境

1.监测概况

2025年对102个区域声环境质量测点、30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测点和7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测点开展了声环境质量监测。

2.声环境质量状况

城市区域声环境

2025年黄山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0.8分贝,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二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

道路交通声环境

2025年黄山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6.0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

3.年际比较

与2024年相比,黄山市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区域声环境质量等效声级昼间年均值持平,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保持为较好级别。

全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年均值上升0.8分贝,城区道路交通噪声状况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