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以环境信用建设促进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
7月中旬,市生态环境局赴到歙县、休宁县、祁门县来龙山矿业、佳金矿业、祁诚矿业等7家矿山企业走访,就矿山类企业首次列入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进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宣传,介绍环境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及评价程序,强调企业参与评价的目标不应只注重评价结果,更应以此为契机,通过内部环境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获得社会广泛认可。市生态环境局人员结合近年来矿山类企业易产生的环境问题典型案例,要求严格落实生态恢复、尾矿库管理、污染治理等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按信用评价的20项指标,对照自身的环境管理现状逐项梳理、查找不足、着力提升,坚决杜绝第二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外省同类企业已暴露的问题在我市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