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现场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0-10 10:37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山高新区安监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黄山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加强对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机构的检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市市场监管部门于7月中旬对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外检预检查验不规范。部分检验机构存在检测车辆冒黑烟;防侧滑可关闭非四驱汽油车采用双怠速法检测;防侧滑可关闭非四驱柴油车采用自由加速法检测;外检照片随意拍摄等问题。

2.检测过程不规范。部分检验机构存在双排气管车辆未使用“Y型管”检测等问题。

3.现场秩序管理不规范。部分检验机构存在检测过程中被检车辆前方有车辆停靠;现场有非工作人员入场等问题。

4.报告记录不规范。部分检验机构存在车辆信息录入错误;开机自检记录不完善等问题。

二、整改要求

1.自行整改。黄山市黄山区安途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黄山市徽州区平安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休宁县齐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黄山车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黄山市盛恒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祁门县顺达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黄山佩安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黄山市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黄山市聚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黄山市华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黄山乔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黄山市瑞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于820日将整改完成情况告知市生态环境和市场监管部门。

2.暂停联网。歙县诚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自727日起暂停环保检测联网7天;黄山市致诚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自727日起暂停环保检测联网3天。同时要求两家检验机构于820日将整改报告报送市生态环境和市场监管部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地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督促指导力度,严厉打击汽车排放检验过程中弄虚作假、包庇纵容等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2.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坚决杜绝数据造假,切实提升检测质量。

3.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要依法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主体责任,依法、科学、客观开展检测活动,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积极配合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为防治在用汽车排放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应有的贡献。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