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加强环评单位监管 提高环评文件质量

发布日期:2024-10-17 15:05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吴玉宝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环评单位监管,严惩环评文件弄虚作假和粗制滥造行为,不断提高环评文件质量。

一是开展环评单位现场检查和警示教育。对注册地在黄山市的5家环评单位全覆盖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环评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状况、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控制以及档案管理情况。向被检查单位全员通报山东锦华、江西展航环评造假案例情况,并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配套管理办法宣贯,要求环评单位规范环评市场秩序,杜绝触碰弄虚作假高压线。

二是开展环评文件季度复核。提高承诺制审批抽查比例,强化承诺制审批的环评文件质量监管;按季度开展环评文件复核,前二季度复核环评文件7份,将存在质量问题的1份环评文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生态环境部移交的存在质量问题的1家环评单位及主持编制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严守环评质量生命线。

三是严格环评单位信用管理。严格环评文件受理、审批过程的编制规范性检查,严格检查环评单位是否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编制主持人是否持有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是否为全职人员,编制单位、编制人员是否列入信用平台限期整改名单或“黑名单”等情况,对1家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编制单位未进行环评文件受理,强化环评单位信用监管。

四是开展环评单位培训和帮扶指导。组织全市环评单位参加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环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环评单位技术水平。开展《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试行)》宣贯,指导环评单位强化环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