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生态环境局严格环评质量监管 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4-05-23 15:58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行政审批科吴玉宝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环评文件质量,以一刻不松的定力、一以贯之的韧劲严把环评质量关。

强化环评单位信用监管,严格落实“一处失信、全国受限”的环评失信惩戒机制。一是一项不漏开展环评文件规范性检查。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审批人员在环评文件受理、审批当天均开展编制规范性检查,检查环评单位是否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编制主持人是否持有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是否为全职人员,编制单位、编制人员是否列入信用平台限期整改名单或“黑名单”,是否属于部、省移交异常线索的单位和人员等情况,对于不符合信用监管要求的环评单位,一律不得受理、审批其编制的环评文件。二是一户不少组织环评单位现场检查和警示教育。每年对注册地在黄山市的环评单位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环评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状况、全过程质量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可追溯的编制工作完整档案情况。向环评单位全员宣贯《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通报环评质量典型案例及环评造假入刑司法案例(山东锦华环评造假案例),警示环评单位严守环评市场秩序,杜绝触碰“弄虚作假”高压线。三是一键直达全国环评单位信用平台。在市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链接,供全市企业迅捷查阅、择优选择信用良好、技术能力强的环评编制技术单位。

加强全要素管理,注重“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监管。一是提前介入指导,质量关口前移。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对接,深入了解项目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全程跟踪指导环评文件编制。二是专家审查把关,协同部门会商。对环评报告书及环境敏感类报告表,召开专家现场评审会进行技术审查,邀请发改、资规、应急、林业、农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加。三是落实内审机制,坚持集体决策。环评文件审批前征求局内有关科室及执法支队、执法监测站等二级机构意见建议,并经局务会集体讨论研定。四是强化环评复核,加大抽查比例。按季度开展市级环评文件质量复核,采取随机和靶向两种方式,特别是对2020年以来全市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开展环评单位和审批部门自查,靶向纳入季度复核,提高承诺制审批环评文件抽查比例,严防承诺制审批环评文件粗制滥造现象。五是规范审批流程,明确监管职责。制定印发《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试行)》。

加强培训宣贯指导,全方位提升环评质量责任意识。一是开展入园入企宣传,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已赴全市5个园区开展“党建促发展 环保入园区”环保政策宣贯,惠及企业600余家。二是加强审批人员培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组织全市审批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省厅的培训会、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春训、环评领域专题培训会,每年年初召开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专题工作会议,以会代训,印发《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规范性检查有关规定的提醒函》,同时将生态环境部、省厅移交的质量问题线索,组织对照学习,举一反三,杜绝同类问题发生。三是强化环评单位监管,增强技术能力和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全市环评单位参加生态环境部、省厅组织的环评技术培训,向全市环评单位专题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配套文件宣贯,倒逼环评单位和人员将环评文件质量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强化环评质量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