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上半年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黄环函〔2020〕135号
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环评质量监管专项检查的通知》(皖环函〔2020〕211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上半年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作,现将复核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5月,我局抽取了市内区县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及2020年1-5月审批的部分环评文件,经复核,发现4份环评文件存在质量问题,主要包括: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等问题。
二、处理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款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38号)第七条规定,对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星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等4家编制单位及4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见附件)。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0日内向黄山市人民政府或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请各区县分局环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对技术复核发现的问题加强后续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附件:《环评文件复核处理结果及后续监管要求》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
环评文件复核处理结果及后续监管要求
序号 |
环评文件名称 |
审批部门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评估单位 |
编制人员 |
存在问题 |
编制单位处理意见 |
编制人员处理意见 |
失信记分依据 |
审批部门相关要求 |
1 |
黟县子恒纺织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米坯布生产项目 |
原黟县环境保护局 |
黟县子恒纺织有限公司 |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30106668005979C) |
无 |
杨*(职业资格证书编号:BH001599) |
1.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交代内容缺失,没有分析原来存在的项目可能会对土壤及地下水产生污染问题。 2.油剂废气的源强核算存在问题,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浓度为10 mg/m3,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排放浓度为2.05 mg/ m3,而执行的排放标准值为120mg/ m3,明显欠缺合理性。 3.未做环境风险评价内容。 |
失信记分5分 |
失信记分5分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九项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督促编制单位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补充完善;建设单位依据复核意见完善污染物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
2 |
黄山巨源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 |
歙县生态环境分局 |
黄山巨源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无 |
乔*(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4035340350000003511340039) |
1、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缺少破碎机出料口进入输送带的落料点、烘干设备出料口进入输送带的落料点粉尘; 2、未按相关规定提出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破碎工段无组织粉尘仅提出加强车间通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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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记分5分 |
失信记分5分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九项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督促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治理措施,加强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监管。 |
3 |
昌景黄高铁隧道洞渣综合利用项目(南光辉村) |
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
祁门明承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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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李*(职业资格证书编号:00015151) |
1.项目工艺涉及两级破碎和两级筛分,没有含尘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措施,仅采用喷水抑制,根据排污许可,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2.未交代厂外运输道路情况,涉及敏感点及道路路面类型,相应环境影响分析(包括噪声及扬尘)及污染防控措施不明确; 3.废气污染源强核算有问题,石料、成品堆存、装卸、输送、破碎、筛分等过程粉尘废气源强核算缺失。 |
失信记分5分 |
失信记分5分 |
《监管办 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九项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督促建设单位优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
4 |
祁门县芦溪乡年产10万吨砂石加工建设项目 |
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
祁门县阊顺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黄山星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无 |
方**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16035340352015343032000038) |
1.项目粉尘产生量核算不准确; 2.破碎机噪声源强偏小;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内容不充分,破碎机进料口出料口和破碎粉尘没有提出有针对性的粉尘收集和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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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记分5分 |
失信记分5分 |
《监管办 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十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九项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督促建设单位优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
注:本表中所称《监管办法》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所称《记分办法(试行)》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