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约谈四家失信行为环评机构

发布日期:2020-10-22 08:34信息来源:法规科王辅励 行政审批科查小红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为深入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三个配套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我市以质量为核心、以公开为手段、以信用为主体的环评监管体系建设,10月20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根据“2019年以来我市审批的环评文件”的技术复核结果,对存在失信行为的四家环评机构进行约谈并实行失信扣分、通报失信行为等措施。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再次通报了各机构的失信行为及惩戒措施,要求各环评机构正确对待的同时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机构信用,与会机构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甄历指出,近两年来存在环评机构无序竞争、环评文件质量下降等乱象,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环评市场的监管力度,结合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环评质量的提高,要禁止环评低价竞争、杜绝弄虚作假,不断提高质控水平,市县各级审批机关要加强把关,提高专家审查和审批审核质量,进一步规范我市环评技术服务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