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的通告
202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满足群众对民族传统文化的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在黄山市屯溪区(高新区)范围内设置2处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现通告如下:
一、集中燃放地点(具体位置以现场指示牌为准)
1. 长源村轩辕大道与宏村大道连接处部分路段空旷区域;
2. 轩辕大道金鸡路至徽光路段中间空旷区域。
二、集中燃放时间
1. 除夕(2026年2月16日)19时至次日1时。
2. 正月初一(2026年2月17日)19时至24时。
3. 元宵节(2026年3月3日)19时至24时。
三、集中燃放须知
1. 新修订的《黄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黄政办〔2026〕1号)调整了屯溪区及周边地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请广大市民遵守规定,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有燃放意愿的市民在集中燃放时段可以前往上述2处集中燃放点燃放烟花爆竹。
2. 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严禁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燃放非法生产、伪劣、超标的烟花爆竹产品。
3. 禁止在集中燃放点现场流动兜售烟花爆竹。
4. 燃放烟花爆竹时,请遵守燃放安全规程,不得擅自改变燃放方式,严禁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5. 燃放烟花爆竹时,请注意预防炸伤、烧伤等危险行为发生,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的监护和陪同下安全燃放。
6. 驾驶车辆前往集中燃放点的,应将车辆有序停放在集中燃放区外指定位置,服从现场交警或工作人员管理。
请广大市民朋友从自身做起,理解支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黄山市公安局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黄山市应急管理局
黄山市市场监管局
2026年1月16日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