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对《新安江流域水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点)》立法后评估征求意见的函
根据我市立法后评估的相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再次对 《新安江流域水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点)》(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的情况进行后评估,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对《管理办法》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等提出完善和改进意见,请于2025年11月6日前将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陈媛媛
联系电话:0559-2322813
联系邮箱:hshbfgk@163.com
联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30日
(链接:https://www.huangshan.gov.cn/zwgk/public/6615714/9415318.html)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