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6日至12月17日,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3年11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针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够系统全面,尤其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活动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领悟不够,未能做到学以致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市直部门联动。建立自然保护地监管联席会议制度,2023年以来召开会议5次。联合市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对自然保护地管理员进行系统培训。聚焦八类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对2017-2021年6505个疑似点位进行全面复查,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严格对照整改到位。二是加大市级监管力度。委托省地调院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市省级以上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市级遥感监测,项目成果已提交。三是加强涉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涉自然保护地内的重点违规问题已全部如期整改完成。将自然保护地纳入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2023年以来共排查涉自然保护地问题17个,完成16个问题点位整改并验收销号。四是组织完成清凉峰、牯牛降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工作,并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现场评估验收。
2.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的不够牢,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缺乏系统思维、有效措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推动省厅监督帮扶问题整改。印发《化工园区环境问题整改暨环境保护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及《环境问题整改“四项清单”》,逐项推动整改落实。2023年以来,省市累计排查发现徽州区、歙县化工园区环境问题448个,目前完成整改440个,剩余8个问题按时序进度推进。二是废气治理设施持续优化。35家企业投入资金2700余万元,安装废气治理或工艺升级措施23项,完善空间密闭措施19项,完善废气收集措施22项,提高废气收集治理效果,减少废气排放强度。19家企业优化环境管理制度25项,对员工开展环保培训,提升环保意识,加强现场环境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散排。三是扎实开展“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及时受理、核查餐饮油烟、噪声、异味恶臭投诉信访件,强化跟踪督办,切实解决群众“家门口”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3.针对“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攻坚行动方案,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项目研究;开展秸秆禁烧三查(督查、巡查、互查)和第三方专项督查,秸秆禁烧重点时段未出现污染天;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投入500余万元完成182辆国Ⅲ以下柴油货车提前淘汰。二是制定《黄山市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精细化管控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对重点区域污染源进行了全面摸排,形成污染源一张图,常态化巡查管控。三是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印发《黄山市2023年度菊花加工热源替代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推进农村散煤治理,累计更新清洁能源设备578台,惠及493户,可减少散煤使用约2500吨。
4.针对“水环境治理不够精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印发《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和八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老占川河沿线生态环境问题系统治理方案,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已完成沿线污水管网改造建设。二是加强新安江中心城区段蓝藻水华防控。开展中心城区段蓝藻水华爆发机制研究项目,形成分析报告、水华预警模型构建、可行性研究报告三项成果。谋划实施新安江屯溪段水域生态修复与蓝藻水华风险防控项目,已完成底泥洗脱工程,河湖缓冲带建设正在推进。短期采取机械打捞等措施,长期采取控制营养盐、实施水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处置蓝藻水华问题。三是加强杭黄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联合杭州市共同印发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生态环境部规划院对该项目年度评估结果显示,已初步建成美丽和谐的新安江。
5.针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站点污水接户率。对前期部分不愿意接入污水的农户,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劝导,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接户率和污水收集率。对部分因客观原因未接入污水收集的农户,采取分散式生态处理模式。二是加强问题整改。2024年,根据省厅部署再次组织开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累计发现239个问题站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34个,其余5个在整改中。三是加强设施运维管理。2022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维的通知》,加强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完善绩效考核机制,2025年6月20日,《黄山市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一期)绩效考核细则(修订版)》已印发实施。四是加强群众意见征集处理。建立舆情响应机制,发布问题线索举报公告,发挥12345热线等载体、领导接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公示电话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
6.针对“未开展重点流域风险调查评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编制完成黄山市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全面梳理新安江、太平湖、阊江等流域生态隐患、环境风险区域,针对性提出风险防控措施。二是举一反三开展重点流域风险调查评估。完成新安江(干流)、太平湖一级支流(龙门河、麻川河)、阊江及其余9条市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并上传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管理平台。
7.针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准备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修订印发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7个区县、9个乡镇级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与相关单位签订应急物资储备采购供应协议。二是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2023年组织开展黄山市暨休宁县突发环境事件跨区联动处置应急演练,2024年联合杭州市开展新安江-千岛湖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暨杭黄上下游联动处置应急实战演练。2025年联合徽州区、歙县政府举办丰乐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跨区域环境应急实战演练,并邀请应急、消防部门相关负责人到场观摩指导。
8.针对“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编制“一河一策一图”方案。积极对接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方案资料清单,督促指导属地区县提高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质量,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编制任务。目前,已完成率水、阊江和其余11条涉及我市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并上传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管理平台。二是定期组织开展演练。结合省厅《2023、2024年安徽省环境应急大练兵活动方案》要求,以“强实战,提能力,除风险”为目标,制定年度应急演练方案,2023年以来,每年开展应急演练。
9.针对“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2024年我局制定《黄山市生态环境舆情监测与处置管理规定》,对舆情监测收集、转办和处置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科室部门工作职责。二是强化舆情处置应对培训。通过春训、专题培训等形式邀请专家开展舆情引导和处置应对培训2次。三是强化网络舆情监测。连续3年采购网络舆情监测第三方服务,同时加强与省厅和市委网信办沟通对接,确保网络舆情能够第一时间监测发现和研判处置。2023年以来,监测并处置网络舆情86条,妥善处理新安江中心城区段水域出现蓝藻等重要网络舆情。
10.针对“项目谋划不够精准、资金执行率低,项目实施进度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申报审核把关。2023年以来,全市入库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37个,其中: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19个,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9个,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3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6个。二是加大项目推进力度。2021-2023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支持项目全部开工;2024年支持项目12个,已开工11个;2025年第一批资金支持项目4个,已全部开工建设。三是加强项目进展调度。会同市财政局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和预算执行情况,联合开展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督查,结合发现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形成工作专报报请市政府督促推进。
11.针对“资金超范围支持”问题
整改情况:已收回超范围支持的资金。并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项目申报、资金管理培训会议,进一步对资金支持方向和监管要求进行培训宣贯、强调部署,确保吃透政策,准确理解把握。
12.针对“绩效目标未达到”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企业按照要求淘汰燃煤锅炉,并对新建锅炉污染物排放进行提标改造。
13.针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调度推进,休宁县老城区三板桥河综合整治工程和县前河综合治理工程已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投入运行。二是举一反三强力推进全市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建设,常态化开展调度指导,对进展缓慢项目进行预警提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4.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调整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研究调整市生态环境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强化责任落实。2023年以来召开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3次,听取相关方面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15.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建联系点责任。印发《关于做好党建联系指导工作的通知》,调整局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定工作任务清单。二是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督导。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定期赴联系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督导检查,常态化开展分管部门、联系区县分局廉政提醒谈话。三是加强区县分局党建指导。认真落实对区县分局的党建工作责任,2023年以来,班子成员每年赴区县分局指导党建工作,对分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
16.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谈。市局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区县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局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全覆盖谈心谈话,督促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二是民主生活会前专题谈。每年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所在支部党员代表均开展谈心谈话。三是领导班子成员逐个谈。在2023年度、2024年度区县分局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督导等工作中,班子成员均对联系分局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累计谈话约600人次。
17.针对“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未能有效发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驻局纪检监察组针对班子建设、二级机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并提出意见建议4条。二是聚焦重点问题。紧盯近两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强化督导指导,强力推进整改,实地督导11次。三是完善监督链条。结合各区县分局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定期与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推动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问题,并与区县纪委监委建立联动监督机制。四是丰富监督手段。开展“室组”“组组”联动监督,2024年,对徽州区、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了“嵌入式”轮驻监督。
18.针对“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重练兵。积极参加市纪委监委组织的业务学习,加强组务会学习,全员谋划参与半年督查和“嵌入式”监督。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公车使用管理、项目工程建设、环评审批等制定监督清单,反馈问题51个,推动建立健全制度4项。推动单位完善治理,组内人员监督能力得到最直接有效提升。二是重要节点看作风。重要节日节点,督查值班、公车管理、春耕、防汛等11次,提出意见6条。参加列席党组会56次、提出意见建议45条。出具廉政意见93人次,更新廉政档案285人次。推动排查廉政风险点232个,制定防控措施306项。三是监督闭环回头看。立足“监督的再监督”,采用重点事项“计划+清单+台账”管理模式,形成专项监督台账(账单)9套。全年督查督导69次,指出问题90个并已推动完成整改,提出意见建议102条,推动整改问题1116个、建立健全制度22项。
19.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绩效自评质量。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结合实际细化、量化绩效目标,2022年度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共细化设置评价指标70个,2023年共设置评价指标78个。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将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纳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春训培训内容,邀请国家和省有关专家培训指导。三是加强自评问题整改。针对2022年、2023年绩效自评发现问题督促业主单位制定项目推进计划,举一反三开展联合督查,赴项目现场开展督导。
20.针对“工作效能仍需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试行)》,明确受理、技术评估、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全市环评文件严格按照《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试行)》要求,先受理再评审。在2023年、2024年省厅和市级环评文件复核中,未再发现“体外循环”情况。
21.针对“效能制度执行缺乏力度”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进一步强化对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上下班考勤、干部工作状态等抽查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反效能制度的工作人员采取批评教育、扣发绩效奖金及通报批评等方式严肃处理。
22.针对“内控制度不够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制度。修订《黄山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制定《黄山市生态环境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内部审计制度》等,明确内部审计计划、流程、安排及相关要求等,推动财务管理提质增效。二是开展内部审计。每年制定内审工作计划报党组审定后严格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主要负责同志离任审计、交叉互审等工作。三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每年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印发年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任务分解表》。四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检查。每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导,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23.针对“财务管理和支出审批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办公用品采购管理,2023年以来,对市局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用品等购置,一律实行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及统一采购、统一管理、领用登记制度,报销一律实行申请单、销售单及发票“三单合一”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购置、不予报销。
2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松懈”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清单及时登记,定期盘点,做到账物一致,资产报废处置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分级报局党组会、局务会审批后及时规范处置。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公务用车管理,“一车一卡”、审批派车、节假日用车报备等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25.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黄山市生态环境局议事决策工作办法》,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严格落实议事决策工作办法,2023年以来,所有涉及干部转正定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等人事事项均提请局党组会研究后执行。
26.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每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和部门均进行全覆盖谈心谈话。二是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在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中,共提出批评意见109条,达到了红脸出汗的预期目标。
27.针对“个别班子成员担责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思想,重点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不断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思想认识。二是加强沟通交流。2023年11月起,建立局长碰头会制度,不定期交流沟通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研究会商难点问题,梳理部署下步工作。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通过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等谈心谈话形式,分别与班子成员交流思想、观点和对具体工作的看法,增进理解认识,征求意见建议。三是强化示范带动。班子成员通过区县分局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督导等渠道,对联系分局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累计谈话约600人次。
28.针对“市局党组抓基层党组织建设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班子。2024年7月,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补选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二是健全党支部班子。2023年,局机关、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退休人员及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4个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并新成立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党支部。
29.针对“对原市环境监测站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市局党组积极向市直机关工委、省厅机关党委请示汇报,于2023年6月完成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支部换届选举,并新成立的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党支部。目前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支部党员全为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支委由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技术骨干担任。
30.针对“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从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以及党支部日常重要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经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后确定等次,确保评定为“较好”层次的党支部达到一定比例。2023年以来,已开展3个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均严格按上述程序规范进行。二是强化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运用,每年度考核评议结果均以书面形式向局办公室(人事科)反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1.针对“部分事业单位和县区分局班子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分局班子建设。2023年以来,先后提拔、交流、调任区县分局局长、副局长6人次,其中分局局长2人次。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23年以来累计提拔17位同志任市执法支队和区县执法大队副科及以上领导干部。三是加强干部培养锻炼。先后选派5名优秀年轻干部到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跟班学习,出色表现得到部领导充分肯定。
32.针对“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全员培训。举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春训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每年近200人参加培训并进行交流研讨,取得较好成效。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培训。2023年以来,累计组织开展了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要点专题培训、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培训、采样证培训、新仪器新装备培训和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培训等14次,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业务能力。三是加强监测队伍培训。每月组织开展全市地表水生态补偿断面监测工作,以战代训,提高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2023年市局参赛队伍获得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监测技术理论知识网络竞赛第二名。2024年组织召开全市监测系统应急监测及自动监测监管业务培训,并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监测大比武。
33.针对“水源地审计问题举一反三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区县对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谋划,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设置自动监测站14座,对水质情况在线实时监控,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水源地水质手工监测。组织各地常态化开展水源地执法检查。加强科技手段运用,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水源地保护区范围人为活动等开展动态监控。修改完善全市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是开展专题调研。开展全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专题调研,形成《强化饮用水源保护 筑牢全市饮水安全屏障调研报告》,针对薄弱环节持续巩固提升。四是加强项目建设。争取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000万元,支持休宁县境内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
34.针对“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除关停、停产及确因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外,其余款项均已追缴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59-232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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