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专项调查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日期:2025-07-11 11:34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项目概况

黄山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专项调查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官网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7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黄山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专项调查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万元

最高限价:9万元

采购需求:黄山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专项调查监测服务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为2025年8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采购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投标人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投标时需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和认证项目附表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11日12点00分至2025年7月22日9点30分

方式:官网下载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邮寄到磋商地点或现场递交(地址:黄山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3号)),逾期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五楼会议室(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黄山市屯溪区

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①本项目采用纸质标书投标及评标;

②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磋商;

③在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如需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的,将由采购人通过邮件的方式进行书面通知,供应商应按照书面通知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且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盖章;

④本项目磋商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磋商过程从简,由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评审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至采购联系人邮箱402041610@qq.com,且该最后报价表要求盖章。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山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3号

联系方式:0559-232191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559-232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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