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信息披露办法(试行)》规定,我局对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支付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不存在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