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节后复工复产生态环境安全工作的提醒函
根据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为有效防止污染物异常排放,切实防范各类生态环境安全事故,确保生产活动平稳有序,决定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主题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提醒如下:
一、确保有关人员各归各位
企业应组织开展节后复工复产环境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落实主体责任,对照规章制度落实到岗到人。企业复工复产时,环保责任人领导复工复产环境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督促完成复工生产现场及污染治理设施巡查工作,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按操作规范同步或提前启动,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管理和现场巡查人员要从设备状况、物料情况、操作规程、环境隐患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确保环保现场管理工作到位。污染治理设施操作人员应严格遵照设施设备停复机操作规程实施操作,设施设备开机前应检查各项参数,对停运期间的污染防治设施,在复工复产前应进行调试和维护,确保设施能够稳定运行。完成自动监测设备调试维护,避免设施设备带病运行。
二、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1.废水治理设施要正常。企业应检查废水收集池、输送管线及处置设施完好,确保生化池、曝气装置、压滤机等治理主体设施正常运转,废水达标排放。废水自动监测设备运行、联网和数据传输正常,监测数据稳定可靠。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需建立健全台账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人,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对相关人员开展专项安全培训。定期检查防坠网,护栏等防护设施及救援相关防护装备。
2.废气治理设施要正常。重点检查废气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喷淋液pH值是否符合要求;对有机废气吸附装置及时更换活性炭和其它滤料;RTO等有机废气燃烧处理装置的各类运行参数符合操作手册和设计要求。同时加强各类管道巡查,防止管道破损废气外泄。废气自动监测设备运行、联网和数据传输正常,监测数据稳定可靠。
3.固体废物管理要规范。企业应做好一般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工作,危险废物按种类分类收集、贮存,严禁室外堆放或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做好贮存场所的防渗防漏和废气收集等工作。
4.内部巡查制度要落实。企业应制订内部巡查制度并落实专人有效执行,巡查应全面涵盖厂区整体环境、生产车间环境、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等。如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环境风险隐患,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必要时需关停生产设备,避免对厂区及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环境应急管理要到位。对厂区雨水、污水总排口阀门、罐区应急阀门等逐一检查,确保能正常启闭。对厂区应急导流沟等防护设施进行巡查,确保通畅有效。对环境应急物资进行清点,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完好,能够随时投入使用。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控制污染源,最大限度消除环境影响,并立即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生态环境安全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请各企业务必将上述要求落实到位,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共同为构建美丽黄山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