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对黄山市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测服务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单位参与竞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服务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抽取10家加油站对液阻压力、密闭性、气液比等环节开展监测工作。
二、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2024年9月-2024年12月,整个服务期检测加油站数不低于10座。
2、服务地点:安徽省黄山市内由招标方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测的资质。
4、具备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监测结果出具CMA检测报告的能力。
5、具有政府单位采购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测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方式及要求
1、投标方以单次监测费用报价(即一座加油站的监测费用,含加油站内所有的加油机、加油枪)。
2、单次监测费用控制价为不高于2千元,超出此报价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五、评标办法
由业主方组织3人以上(含)的评委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六、投标文件组成
1、监测资质及相关能力证明(加盖公章)
2、报价函(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装订并密封,于开标前递交,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文件将不予退回。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公告时间: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2日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3日9时整
开标地点:黄山市生态环境局3楼会议室(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3号)
八、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23日9时之前送达(或邮寄)至黄山市生态环境局2楼机动车污染监管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付款方式
中标方完成服务并通过招标方验收后,在中标方开具足额且合法有效的发票后一个月内,招标方支付合同全部款项。
十、其他
1、中标方未能达到我方约定的服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监测人员及监测设备等要求,我方有权指令中标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约定服务标准的,我方有权终止合同。
2、中标方对本项目相关监测人员的健康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为其购买相关的保险。
十一、项目咨询
咨询单位: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0559-2320233
0559-23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