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我局拟确定《黄山市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查,超出期限的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9-232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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