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开展EOD项目建设督导

发布日期:2024-08-12 15:36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执法站胡军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组成EOD项目建设联合督导组,分别赴休宁县、徽州区和歙县开展EOD项目建设督导工作,通过查阅资料和问询,实地了解各项目建设进度、融资进展、各子项目要素保障及来年建设计划摸排情况,重点督导项目建设进度和融资进度等方面问题,督促项目专班和公司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加强汇报对接并组织力量协调解决,加快投资进度,严格按照入库实施方案推进项目融资和建设工作。

督导组强调,EOD项目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实施并开展建设,确需调整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相应程序。EOD项目申报主体和项目公司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快融资对接和各子项目前期工作,提前摸排做好年度建设计划,确保各项目按照入库实施方案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以高效的EOD项目建设助力地方高质量发展。区县发改委和生态环境分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内EOD项目的督促指导,协助区县政府和项目公司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建设,并定期监督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