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开展入企普法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入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绿色条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取得了良好效果。
分局执法人员认真分析企业实际需求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结合民法典中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绿色条款”,印制了针对性较强的宣传单页,向企业管理和工作人员发放、讲解,并引导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杜绝环境违法行为。此次宣传活动参与人数20人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通过宣传活动,企业相关人员对民法典“绿色条款”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知法守法意识,为推动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