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吹响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强劲“号角”
近年来,屯溪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安徽省科普示范区、安徽省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
一是强化部署,健全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将生态环保工作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谋划、统一部署,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建立实施绿色发展行动专项小组,全面推行河长制、林长制、生态环境监督长制、田长制。制定《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屯溪区绿色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屯溪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屯溪区农村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保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及具体要求。2021年,屯溪区正式启动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先后印发《屯溪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年活动实施方案》《黄山市屯溪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2021-2030年)》,全区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凝聚创建合力。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2021年,全区优良天数比例达99.2%、PM2.5平均浓度为19.6微克/立方米。全区3个新安江干流国控断面指标保持稳定,达到地表水II类水标准;市控佩琅河水质大幅提升,达到地表水II类水标准,占川河和朱村河达到地表水III类水标准。深入开展清江清河清库专项行动,完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开展横江徐村段、渐江新安江屯溪示范段中小河流治理,实施佩琅河、朱村河、占川河水环境治理,打造生态廊道示范河段,新安江屯溪段再次荣获第一批省级幸福河表彰。全区各级河长累计巡河6000余次,区级河长巡河现场交办问题45个,镇(街)、村(居)河长巡河上报问题335个,区河长办开展暗访督查40余次,下发暗访督办单22个,问题均得到整改落实。深化“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完成森林抚育1000亩、长防林封山育林4000亩、退化林修复5000亩,创建森林长廊10公里。开展系列生态环境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页7000余份,强化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